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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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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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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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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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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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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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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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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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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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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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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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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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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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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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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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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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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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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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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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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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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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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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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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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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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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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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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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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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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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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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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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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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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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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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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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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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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终酿惨剧——佛山婆婆提刀进媳妇房间 骑媳妇身上猛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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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1092次

(腾讯网 记者杨波 通讯员欧伟平、黄志庆、李允玲摄影报道)去年发生在三水的婆媳互砍惨剧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上午,该案在三水开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披露引发惨案缘由和诸多案发前后细节。

去年11月21日凌晨,三水的65岁家婆侯某连跟儿媳妇罗某梅持刀互砍,儿媳身中30刀身亡,家婆随即被逮捕归案。据透露,婆媳疑因长年积累的小吵小闹导致积怨日益加剧,最终演变成持刀相向。昨日的庭审中,两鬓斑白的家婆侯某连否认检方指控故意杀人,声称与死者关系良好,无意砍杀儿媳,并两次向儿媳家属方道歉,“亲家母,对不起”。而侯某连的亲生儿子却称“妻子心地善良,曾一再忍让躲避母亲刁难。”

昨日庭审持续一小时后结束,当庭未有宣判。

控方:

持刀狂砍儿媳应认定故意杀人

昨日上午的庭审开始后,法警将两鬓斑白的被告侯某连带入法庭。或许是由于不善于普通话,就在审判长询问是否需要审判人员回避时,侯某连口称“回避”,险些让当天的审理夭折。直到审判长解释后,侯某连才表示明白并同意审理。

据了解,侯某连是三水本地人,现年65岁,去年11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而在昨日的庭审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了故意杀人罪。

检方指控称,去年11月21日7时许,被告人侯某连与儿媳被害人罗某梅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侯某连持菜刀进入罗某梅的房间,砍击躺在床上的罗某梅,二人随即发生打斗,罗某梅持刀反抗。期间,侯某连骑在罗某梅身上,持菜刀猛砍罗某梅的头部、面部以及上身等部位,后邻居持铁锤砸烂防盗门进入屋内,制止了侯某连。罗某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罗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砍击头(面)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公诉人还当庭出示了三组证人证言,其中一组证人为侯某连的邻居,多人证实侯某连在被喝止停手时,仍持菜刀砍击罗某梅的身体。公诉人认为,侯某连属完全行为能力人,案发时具有清醒认识,在遭喝止停手时仍然持菜刀砍击被害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杀媳细节披露:

一段不愉快的对话致砍人

侯某连称,当天早上7时多,自己起床准备上厕所时,与刚好走出房门的儿媳罗某梅相遇。“她说我赶你不走,那我就走了。”侯某连认为她“话中有话”,便停下来说“走什么走,我说过永远都跟着你的。孩子是我生的,我不跟他跟谁。”而罗某梅则说“儿子是你生的,但我现在跟他睡觉。”其后,侯某连跟儿媳说,“以前的事情过去就过去了,现在没有外人,你给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但罗某梅拒绝了。

惨剧旋即发生,在侯某连的陈述中这样表述:几分钟后,越想越生气的侯某连拿出一把菜刀进入儿媳的房间,当时罗某梅正面朝墙壁睡在床上,侯某连砍了一刀后离开,并试图打开大门,但因铁门反锁所以只打开内侧的木门。“看到她流血了,我就停下来,根本没有骑在她身上,她跟着拿出一把刀砍在我身上。”侯某连说,自己之后滑倒在地上,是儿媳坐在自己的身上拿刀砍她,自己在夺刀时儿媳的刀砍到自己头部。

侯某连称,在邻居破门进入屋内时,才将骑在自己身上的儿媳强行拉开。但这一说法被检方否决。检方提供的多名曾经目击和到达现场的邻居证词,显示持刀砍人和骑在人身上的是侯某连,而非罗某梅。

被告辩称:

“请相信我,我不想杀死她!”

对于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侯某连只是低着头回应:“请相信我,我不想杀死她!”侯某连的辩护人也辩称,认为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侯、罗两人此前婆媳关系融洽,双方发生口角时,侯某连因一时激愤,才拿菜刀伤害罗某梅,本案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其后,侯某连还称,她与儿媳关系好,连洗头打麻将都是一起,“一直很好”,后来这两年没有那么好。其后又称是近两年来两人由于是否一起居住等问题产生了隔阂,并不时引发口角。不过,就在侯某连声称“婆媳关系良好”后,旁听席上死者罗某梅的亲属突然站起身来,连声大骂“人渣”,随即遭到庭上法警制止。

在庭上的辩论阶段,检方还提供了来自侯某连的亲生儿子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李某的证词,李某称他妈妈跟他媳妇长期关系不好,他妈妈比较强势,而媳妇则人比较善良,遇到婆媳矛盾,总是一再忍让。

昨日11时05分,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让侯某作最后陈述。侯某轻声说道:“很想对死者家属深深说声对不起,亲家母,对不起,请原谅我。”现场旁听人员无不唏嘘。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死者家属庭后称:

死者睡觉一直反锁门 但这次没锁就出事了

庭审结束后,记者先后采访了死者的儿时玩伴和哥哥。对于惨剧发生的前兆,罗某梅生前的儿时玩伴罗建英告诉记者,她与罗某梅从小就居住在三水大塘的一个村中,两人一起玩耍和上学,而罗某梅生前曾多次找到罗建英倾诉她与婆婆关系不和。

“她婆婆在家中相当权威,很凶。”罗建英说,2003年,罗某梅从村中搬到西南居住。罗某梅和丈夫李某恋爱时就曾遭到婆婆的反对,结婚后婆媳两人关系一度恶化,完全不是侯某连庭上所说的关系很好。

罗建英称,不仅如此,由于受不了侯某连的霸道脾气,早在多年前,她丈夫就已离开家去了南海打工,一直都没有回来。

而婆媳关系很早就不睦。罗建英称,当年罗某梅生孩子时,侯某连去了香港探亲打工,罗某梅打电话希望她回来照顾自己,但侯某连一定要等到探亲假结束才返回。当时,罗某梅曾经表达希望婆婆能够去跟公公住,或者到其他子女家住,但侯某连坚持要跟小儿子李某住。

而罗某梅的哥哥罗冠华向记者表示,当初妹妹罗某梅在发现婆媳关系不好后,曾希望婆媳分开住。

他说,罗某梅还在事发屋子的楼下花10多万元买下一个车库,改装成房子后装上空调,希望婆婆去居住,但遭侯某连拒绝,后来罗某梅自己就去车库煮饭吃,睡觉就回去事发屋子。“早在八年前就分开吃饭了,婆婆说要毒死她,罗某梅睡觉都是反锁门的,就这次没有锁门就出事了。”

罗冠华告诉记者,案发前,妹妹罗某梅与丈夫已经在西南某楼盘另购一套房子,案发后三天就是夫妻俩搬家入住的日子,不料却发生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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