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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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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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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深圳律师咨询网http://www.szlvs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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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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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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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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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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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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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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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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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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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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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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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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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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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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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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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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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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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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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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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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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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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快  讯

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快  讯

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快   讯

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贺 函

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公   告

为了更好的为各位网友服务,本网站现正在进行扩容改版,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喜   报

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喜   报
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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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运德(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阡(中山大学人类社会学博士)
曾小武(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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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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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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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2143次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供电事业的发展,保障供电安全,保护供电者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凡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正式投入运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电者,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供电营业区域内由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因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工作期间的过失行为;

    (二)被保险人施工造成的供电线路断路、短路、搭错线;

    (三)被保险人造成的供电线路电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被保险人的下列费用,本公司也负赔偿责任:

    (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或仲裁费用;

    (二)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赔偿限额

    第五条本公司对每次事故承担的本条款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不论发生多少次保险事故,本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雷电、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地崩、地面下沉下陷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政变、盗窃、抢劫、抢夺;

    (三)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火灾、爆炸;

    (五)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的正常磨损,或按规定应被淘汰,或超过使用年限;

    (六)被保险人有计划的安排停电、限电、调整负荷;

    (七)被保险人管辖以外的电网故障;

    (八)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九)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第七条对下列各项损失和费用,本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用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用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控制的财产;

    (三)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特别约定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八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回答本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九条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

    第十条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本公司。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和保险人关于安全供电的检查和管理,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约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

    (一)保险单正本;

    (二)《供电营业许可证》;

    (三)事故证明书;

    (四)损失清单;

    (五)经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判的,应提供生效裁判文书;

    (六)由本公司认可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

    (七)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材料。

    第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必要时,本公司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参与诉讼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自付费用为本公司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否则,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本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公司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因本保险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如果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如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本保险合同解除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本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费按短期费率计收;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费按日比例计收。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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